华人创业网:全球华人最大的创业资讯信息交流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RSS订阅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创业新闻| 创业指南| 如何创业| 创业点子| 公司注册| 企业管理| 政策法规| 沟通谈判| 商战兵法| 商法避税| 创业融资

  创业励志| 创业问答| 商务礼仪| 投资理财| 创业文书| 商机推荐| 特许加盟| 创业心得创富之星| 创业故事| 创业陷阱|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主页>政策法规>文章内容
毕业两年内创业2008年底前免费政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18  

  大学生干个体户,8个行政部门联合开“绿灯”,16项收费可以免单。据了解,2008年年底前,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共计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涉及高校毕业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最常见的是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和税务登记证费,收费标准分别是20元和40元。 

  其他收费,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运输管理费等,则是根据具体营业额按一定比例收取。 

  条件要求 

  毕业两年内才可享优惠 

  高校毕业生要想享受上述优惠,首先是所从事的行业不能是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等)。 

  其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必须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明,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收上述有关费用。 

  大学生干个体可免的16项收费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工商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税务局税务登记证费 

  卫生局卫生监督防疫收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国土局矿山采矿登记费、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 

  劳动局职业资格证书费 农业局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林业局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交通委 运输管理费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相关广告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网吧连锁经营新举措出台
·百安居具体选址及要求
·直销法出台,打破安利垄断
·各方面努力促进大学生创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
·江西出台办企业新规:一人可创办
·自主创业 巧用政策能省钱
·西部外商投资享有六条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细则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相关广告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欢迎投稿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华人创业网 版权所有 业务电话:0551-4231516  QQ:269859651

备案许可证:皖ICP备0501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