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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办企业新规:一人可创办企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2  

日前,江西省工商局专门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激励民间创业,并且首次允许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责任有限公司。

  江西日前规定,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至3万元;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少于3万元,即可登记注册。允许1名自然人或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江西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柏林表示,过去根据国家的工作法规定,只有2个人以上50个人以下才能申请办企业,没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提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在世界上有些主要国家都有采用,且比较灵活,特别适合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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