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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资连锁零售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
随着中国零售业市场竞争加剧和集中度进一步加强,工商矛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难化解。在供应链效率既定的情况下,工商作为供应链的上下游其利润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当前工商矛盾的焦点——赞返费用和帐期正是零售商不可或缺的利润来源。现代零售业态正日益成为最为重要和最具发展潜力的分销渠道,今后一段时期内连锁零售商的强势地位还将进一步增强,随着零售商的谈判能力的增强,中小供应商只能适者生存。外资零售企业在于本土供应商合作中的强势地位自不待言,从市场发展趋势来看,无论连锁零售企业的天性还是中国连锁零售企业应对外资零售企业的客观需要,都决定着国内的连锁零售企业也将不断做大做强,工商关系要从竞争走向合作共赢还将经历一个较长的时期。在此过程中,政府既要培育有实力的大型民族零售企业,又要通过制定、完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广大中小供货商和中小型零售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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