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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记人际交往九条原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2  

 
  
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我们要遵循以下九条一般原则。  
  (一)要以诚待人,不要过于世故。"诚"是人际交往的根本,自古以来一向受到人们的崇尚,交往能做到一个"诚"字,必能老少无欺,从而赢得真诚的回报。反之,世故圆滑,尔虞我诈,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对方的真诚相待。  

  (二)要言而有信,不要轻易作出许诺。我们如果答应帮朋友做某一件事情,就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诺言。一个人言而无信,到头来不仅得不到真正的友谊,弄不好还会众叛亲离,使自己成为孤家寡人。  

  (三)保持适度距离,不要过于亲近。人际关系本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上的关系,也可称作心理上的距离。不分亲疏地靠近对方最终难免引起,不快,彼此之间还是应该保持适度距离为好。  

  (四)要自尊自爱,不要热衷于接受他人的馈赠。十分要好的朋友,诚心诚意地相互赠送一些小礼物,以联络感情,增进友谊,这是人之常情。但假如仅有一面之交或交往不深的人,最好当面谢绝,尤其是异性间的馈赠,受赠方更需头脑清醒,了解对方的用意,不可来者不拒,以致受制于人。  

  (五)要平等待人,不要盛气凌人。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切记彼此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交往的受益者是双方的,一定要平等待人,不可盛气凌人,动辄以恩人、救星或老大自居。  

  (六)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不要好为人师。要虚心听取真正朋友的忠告,切不可讳疾忌医。而你也可以在可充分尊重对方人格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见解供其参考,不要遇事好为人师,弄得他人无所适从。  

  (七)要善始善终,不要见异思迁。朋友之间也有因误会而产生不快的时候,此时,应设身处地地替对方多加考虑,即使错在对方,也应豁达大度,谅解其过失。  

  (八)要不滔不骄,不要见风使舵。真正的友谊往往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对每个人来说,在身份、地位发生变化步步高升时,尤其应记住不要给老朋友造成一阔脸就变的印象。  

  (九)要宽以待人,不要苛求于人。严以对人,宽以对己是一种有悖于公平原则的双重标准,它只会导致对方反感。相反,如果我们能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放纵自己,不苛求他人,必能赢得对方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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